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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

来源: 时间:2021-06-03 编辑:牛佳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方式

1、课程考核方式包括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分为开卷和闭卷两种,均可采取笔试、口试或者笔试加口试的方式进行。考查课的考核方式可采取课程论文、调查报告、文献阅读报告和实验报告等形式对研究生课程学习给出评价。考试、考查成绩均用百分制表示。

2、凡研究生培养计划中开设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学位课中的公共学位课和基础学位课须采用闭卷考试方式;专业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可以采用考试方式,也可以采用考查方式;必修环节采用考查方式。

3、笔试课程试卷,教师按“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模板)”(附件1)和“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样式)”(附件2)的要求执行。考查课程,教师一律填写“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查命题表”(附件3)。

4、关于各种考核方式的具体要求:

(1)笔试/口试:笔试分为开卷和闭卷两种形式。笔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口试的形式灵活多样,一般要有详细的考试文字记录。

(2)课程论文(附件4旨在培养、训练和考核研究生综合运用已学课程的知识,进行科学研究,解决本学科领域内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能力,并使研究生受到查阅、评述文献,制定研究方案及计算、论证、撰写论文等的科学研究训练。课程论文要符合学术论文的基本规范,一般应包括论文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等内容。字数一般不少于4000字,内容要与本门课程相关。

(3)调查报告(附件5是对社会上某一个问题或事件进行专门调查研究之后,将所得的材料和结论加以整理而写成的书面报告。一般应包括标题、开头、主体、结尾和附件等部分。调查报告应具有写实性、针对性、时效性等特点。字数一般不少于4000字。

(4)文献阅读报告(附件6)是在对某研究领域的文献进行广泛阅读和理解的基础上,对该领域研究成果的综合和思考。一般包括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等主要内容。文献阅读报告可以是经典文献的述评,也可以是文献综述报告。字数一般不少于4000字。

(5)实验报告(附件7)就是把实验的目的、方法、过程、结果等记录下来,经过整理,写成的书面汇报。一般应包括实验名称、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实验器材、实验步骤、实验结果分析等项内容。

(6)所有考核试卷均需使用A4纸,教师依据相应的评价标准进行成绩评定。对于课程论文、调查报告、文献阅读报告和实验报告的书写规范要求:题目用3号黑体,标题和正文均4号宋体,数字和字母采用4Times New Roman体,行间距固定25磅,左侧装订。

二、考核安排与要求

1、课程考核一般安排在课程教学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公共学位课考试安排由研究生工作部(处)教学管理科在部门网页上公布;其他课程考核安排由开课学院确定,但须提前一周将考核安排表(附件8)纸质版及电子版报研究生工作部(处)教学管理科备案。

2、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课程考核必须按照研究生工作部(处)安排的时间、地点进行,否则一律无效。

3、考核内容由课程组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拟定,由学院主管领带审定并签字认可。

4、试卷保密管理按照学校保密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试卷应在指定印刷单位印制。

5、课程考核一律使用“研究生课程考核答题纸”。考生在答题纸上必须清楚地注明学号、姓名和所在学院名称。对不完整填写答题纸的答卷,任课教师可以不予评分。

6、监考人员和考生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考场规则》(附9)。

7、研究生工作部(处)必要时可要求某些课程考核采取考生考场签到制度。

三、成绩评定

1、阅卷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地评阅考核试卷,严格按试题评分标准进行评分,不得漏评、漏记、错评、错记和送分、加分。

2、考核方式确定为考试的课程成绩由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组成。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所占比例为7:3左右。平时成绩必须有书面记录。学位课成绩以每门课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其他课程以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3、研究生课程考核结束后,教师须在一周内完成阅卷和“研究生课程教学小结表”(附件10)。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电子成绩数据后,将“研究生课程成绩登记表”打印一式三份和考试试卷一并报送课程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处。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将本单位所开课程成绩收集整理完成后,一式一份报研究生工作部(处)存档。

4、任课教师填写的成绩登记表属永久性保存件,由研究生工作部(处)、各学院集中保管。成绩登记表必须注明考试日期并由任课教师签名,否则学院可以拒收。

四、试卷管理及存档

1、所有课程考核试卷均在课程所在学院存档。相关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研究生考核试卷。

(1)出试卷进行考核的课程,存档材料:考试试题、标准答案、研究生考试答题纸、成绩单和课程小结;

(2)其他考核方式的课程,存档材料:如课程论文等、成绩单和课程小结。

2、研究生考核试卷交相关学院时,试卷管理人员要协同任课教师认真清理试卷,并填写“研究生试卷存档袋”。

3、全校性公共学位课的空白试AB卷由研究生工作部(处)统一保管,其它课程空白试卷AB卷由开课学院统一保管。

4、自归档之日起,研究生考核试卷保存五年后可由学院自行销毁。

5、研究生工作部(处)每年不定期抽查学院研究生试卷管理情况。

五、成绩管理

1、免修课程。对满足免修条件的课程,在研究生办理免修手续后,方可承认和登记该课程的学分,并应在成绩登记表上注明“免修”字样和免修时间。该课程不纳入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

2、缓考课程。办理缓考手续的课程,在下一学年开设同一课程并征得任课教师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期末考核环节中参加考试,并取得成绩。

3、旷考课程。研究生已选修某门课程,但未办理免修或缓考手续,且未参加该课程考核的,视为旷考。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入成绩登记表。

4、重修课程。课程考试不及格需重修的研究生,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初由学生本人提出重修申请,学院审核汇总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处)备案方可重修。考核结束后应同时记载不及格成绩和重修成绩。

5、复查试卷。任何个人(包括任课教师)不得擅自更改或查阅试卷。对研究生课程成绩有疑问者,可在成绩公布15内(节假日顺延)提出复查申请,填写研究生教学培养环节相关事宜综合申请表(附件11),经导师、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处)同意,由开课单位研究生工作主管领导组织试卷复查。复查试卷只复查加分是否有误,对试题的评阅不予复查。

6、对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学院须进行成绩审核。

7、研究生在学习结束或学习过程中,若需办理个人学习成绩单,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打印成绩单,签署成绩单经办人或复核人姓名后,送研究生工作部(处)教学管理科盖章。已毕业研究生直接到学校档案室办理个人成绩单。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附件[研究生工作部(处)主页下载,本手册从略]

1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模板)

2、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样式)

3、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查命题表

4、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课程论文(样式)

5、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调查报告(样式)

6、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文献阅读报告(样式)

7、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实验报告(样式)

8、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安排表

9、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考场规则

10、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小结表

11、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教学培养环节相关事宜综合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