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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学术水平要求

来源: 时间:2021年06月03日 18:33 编辑:牛佳 点击:


根据武汉轻工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轻工大行发(2019)38号)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现制定本要求。细则如下:

1.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

2. 第一外国语(英语)通过学校组织的考试;

3. 硕士学位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必须提供其攻读学位期间 以武汉轻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技奖 励或者发明专利等反映其学术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领域的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有正式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 1 篇论文且投稿1篇SCI论文;或在有正式刊号的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 1 篇被国际四大索引(SCIEISSCIA&HCI 收录论文(或拟录用,属拟录用情况须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该论文与申请人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密切相关。

2)申请人以非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或录用)与本人学位论文直接相关、且被 SCI 收录的论文(同一篇文章,作为申请学位条件时只能使用一次),并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学位:

1.0 ≤ 影响因子<3.0JCR二区,研究生为前二作者之一,导师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0≤ 影响因子<6.0 JCR一区,研究生为前三作者之一,导师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影响因子≥ 6.0,研究生为前五作者之一,导师为第一作 者或通讯作者。 各学院可自行制定不低于此标准的 SCI 论文发表要求,列入 申请博士学位授权点所属学科的研究生必须是 SCI 论文的第一作 者或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申请人获省部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 技进步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 1 项:①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有个 人获奖证书);②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 5),且获奖项目与本人 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

4)申请人获得已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 1 项(有专利证书 且排名初始发明人前三位),且授权专利与本人学位论文内容密切 相关(同一个授权发明专利,作为申请学位条件时只能使用一次)。

5)申请人作为第一发明人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1 项,申请状态进入公开阶段(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上可检索到),且专利内容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

6)独立撰写出版与硕士论文相关的专著可免除论文发表 要求;合著者本人撰写 2 万字(含 2 万字,有个人署名)也可免 除论文发表要求。

7 本要求自20211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