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奖学金的设立
为支持湖北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校企之间的合作,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联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决定在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设立“伯乐之星奖学金”。
第二条 奖学金适用对象
伯乐之星奖学金专项用于奖励考取我院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生。
第三条 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奖学金总额每年壹万元。获奖学生名额视当年报考录取情况决定。
第四条 奖学金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和严重违规记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当年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研究生并被录取,研究生初试成绩优异。
第五条 奖学金评定与发放
奖学金由学生个人申请,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伯乐之星奖学金”评委会审核确定获奖人选。每年12月份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