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党委批准,受党委组织部委托,根据《武汉轻工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轻工大行发[2016]57号)等文件要求,审计处委托湖北省联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成立审计组,自2020年10月19日起,对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原院长刘志国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为2016年元月至2019年7月,现予以公告。
在审计期间,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并监督审计组的工作。如有相关事宜需要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
联系电话:黄洪 027-85736370
电子邮箱:3101669288@qq.com
审计处
2020.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