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生工〔2018〕20号
生工学院2019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在《武汉轻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基础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19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一、 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志国
副组长:王宏勋 严建芳
成 员:缪礼鸿 代江红 闫达中 曾万勇 赵 玲 刘 梁 胡申才
秘 书:孙璐宏
二、 选题要求
1、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有利于巩固、深化所学的理论知识,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并能保证各专业所应当具有的基本技能的训练。
2、课题一般先由指导教师提出(也可以由学生提出,但须经意向申请的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并填写《武汉轻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织论证、评审,确认其符合要求的课题作为选题计划的课题。原则上要求每位指导教师按大于所指导学生人数申报课题数量(含子课题)。
3、与往届相比较,2019届的选题应更新70%以上。结合实际课题率应在95%以上。
4、工科类专业应优先选择工程设计类题目,原则上应为50%以上。
5、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原则上要求一人一题。确因题目太大,需安排多人一题的,必须用副标题形式加以区别,同时每个学生应有完全不同的任务,不同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及指导书。
6、课题一经确定,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2周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确因技术原因需更换课题的,由指导教师(含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核认可,报教务处备案。
7、指导教师于2019年1月18日(毕业实习开始)前,按照《武汉轻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格式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及指导书,并发给学生。
三、 教师指导学生人数要求
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各系指导教师按以下原则分配学生数。教授:8人;副教授:7人;博士学位讲师:6人;硕士学位讲师:5人;指导教师申报设计类课题达50%以上,按以上指导人数标准可增加2人,超过8人以上,需报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最高不超过10人。
四、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监控及时间安排
具体进程安排与要求如下:
周序 |
工作内容 |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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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学期15周 |
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制订工作计划 |
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课题选题与确定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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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学期16-17周 |
提交课题申报 |
各系组织教师进行课题申报,收齐后报送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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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学期18周 |
课题评审工作 |
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工作小组完成课题评定和审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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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学期19周 |
课题双向选择 |
双向选择后的结果与19周周五前报送学院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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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学期20周 |
上报课题申报表并发给学生任务指导书 |
各系将每位指导教师的课题申报表收齐后于放假前交院办,同时发给学生任务指导书供寒假查阅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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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学期04周 |
期初检查 |
各系于开学第三周进行开题报告,并将学生课题申报表、任务指导书、开题报告、外文翻译等材料收齐后交院办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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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学期04-15周 |
在指定的实验室或教室开展实验、设计 |
有完整的实验记录、工作日志、考勤记载,并完成工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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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学期10-11周 |
中期检查 |
各系自行安排中期检查,检查学生论文完成质量、材料准备情况,并按要求填写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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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学期13周 |
答辩前检查 |
各系将学生除答辩审批表之外的所有材料(包括课题申报表、任务指导书、开题报告、外文翻译(含评阅表)、论文两稿、自查表、指导教师评阅表、评阅教师评阅表、工作手册、查重报告等材料)收齐交院办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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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学期15-16周 |
论文答辩 |
各系分组进行答辩,并将各系答辩安排于答辩前交院办,答辩组秘书对学生答辩材料再次进行审核,不合格者有权制止其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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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学期17周 |
毕业成绩评定、汇总 设计(论文)资料收集 |
各系将答辩成绩和答辩总结于第17周周五前报送院办,并将设计(论文)资料按清单收集齐全交院办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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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毕业论文(设计)存档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须有系主任填写意见和签字,要有详细的可行方案及参考文献,时间在2018年12月中旬至12月底。院系审核要有评审结论。
2、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指导书:要有指导教师签名,并注明时间在2019年2月。
3、开题报告:应有教师对该课题的意见,如是否具备开题条件,开题与否,参考时间在2019年3月初,可提前进行。
4、外文翻译:译文原则上具备一本正式稿,如有特殊情况可准备初稿和终稿,初稿有批语痕迹和批语,翻译批阅表应给出详细意见,参考时间在2019年3月初,可提前进行。
5、毕业设计(论文)应有两稿,初稿须有明显改动或指导教师评语。
6、学生自查表(中期检查)指导教师签名,时间应在2019年4月中旬到月底。
7、学生工作手册应有学生和指导教师签名,时间从论文(设计)开始到结束,每周要有两次指导记载,最迟不晚于五月上旬。
8、评审表的时间顺序,按指导教师评审表—评阅教师评审表—答辩评审表的顺序,从5月中旬至答辩结束的时间顺序填写,不可出现仍两个表时间同一天的情况。
9、答辩委员会至少3人(包括答辩委员会负责人在内),要有秘书签字,要给出成绩和评语。
10、指导教师应督促学生将所有材料按照论文档案袋上的清单按顺序整理,教师和学生确认无误后上交院办。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