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2012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了使本院2012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及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依据
本次转专业工作依据《武汉工业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工校普教[2005]33号)和《武汉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武工校行发[2009]52号),结合本院《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我院2012级本科转专业的组织领导,保证转专业工作有序进行,特成立“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2012级本科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转专业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实施,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 刘志国
副组长:胡申才严建芳
成员:陶兴无刘军 徐凌云 代江红 曾万勇 郑卫平 周林萍 张涛
梁婷婷 孙璐宏
三、转专业的实施原则及管理办法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开展转专业工作时坚持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同时增加工作透明度,及时公示相关文件,使转专业工作始终处于学院和学生的监督之下。
2、尊重兴趣发展原则。尊重学生兴趣志愿,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学生根据个人的兴趣特长在全校范围内二次选择专业。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学生的个人志愿。
3、学业性转专业人数原则上控制在2012级各专业(大类)本科生人数的20%以内; 非学业性转专业人数原则上控制在2012级各专业(大类)本科生人数的15%以内。
4、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原则上要修读了数学和化学等有关课程。
5、在转专业工作进行期间,申请转专业学生要在原班级按时上课,在学校批准转专业后按通知要求执行。
6、已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四、转专业适用对象
本次转专业仅针对2012级在校本科生。
五、报名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2、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全部合格(含重考后成绩);
3、申请转入建筑学专业者应具有一定绘画基础,需参加绘画基础测试;
4、我院学生不能申请转入只招收文科考生的专业;
5、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
(2)作为自主招生被录取者。
六、转专业的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转专业指导
4月27日,召集学生开展有关文件的学习和转专业指导工作。
2、学生申请
5月2日-5月11日,学生填报《武汉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后上交给学院教学秘书,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网上填报第一志愿。
3、转出审核
5月18日前,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审核。
4、转入审核
6月1日前,按已确定的接收办法对申请进入本学院学习的学生进行初审。
5、学业性转专业和学院内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
6月5日前,学院公示学业性和学院内转专业学生名单。
七、本细则由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实施细则及结果报学校教务处备案。未尽事宜由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申请表.doc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
2013-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