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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科学院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时间:2022年03月31日 09:54 编辑:skxy01 点击:


为做好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根据教务处对转专业工作的相关安排,以及《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完全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轻工大行发〔201733号)和《武汉轻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普教〔202130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长:陈新

 员:易文君曾万勇陈丹杨江科张婷齐彤辉

二、专业转入转出条件及人数

1.        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思想品德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22021年入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3)申请转入理、工、农类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该专业的高考考试科目要求;

(4)申请转入高分类专业的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需在专业年级排名前10%,如果不到一人,则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计算。(2021年高分类专业是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汉语言文学);

(5)在某些方面确有特长并有相关成果的一、二年级学生,经所在学院同意转出后,向拟转入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转入学院组织相关领域教师(专家)进行审查,将符合认定要求的学生报教务处审核;

(6)因患某种疾病、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它专业学习的学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生所在学院、转入学院和校医院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核,审核同意后转入高考录取分数线相近的其它专业学习;

(7)参军入伍的学生正常退役并复学后,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转专业,经本学院和转入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

(8)休学创业的学生复学后,可申请转入创业领域相关专业,经学生所在学院同意,转入学院对其创业情况、专业特长、学业能力等综合水平进行审查,将符合认定要求的学生报教务处审核。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不得跨类转专业,普通专业也不得转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

3)申请由低批次录取专业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者;

4)作为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专升本被录取者;

5其他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形。

3.        本年度各专业转出人数不超过该专业一年级学生数的30%,即生物工程大类49人,生物技术18人,生物信息学8人,制药工程26人。本年度生科学院各专业可接收转入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或大类)招生人数的20%,具体上限如下:生物工程大类33人,生物技术13人,生物信息学6人,制药工程17人。

三、转入转出学生考核办法

若本学院某专业转入学生人数超过既定指标,则对转专业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并由各专业负责人组织面试,择优录取。转出学生经转出资格审查后若超出指标,则按照第一学期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列顺序,按照绩点从高到低分配转出名额,对转入高分专业的学生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四、时间安排

1.        331日前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2.        41公布在学院网站公布转专业实施方案,并由辅导员通知到每位学生。

3.        47日至15日,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系统截止时间1700,逾期不予补报。每个学生允许提交一个转入专业(类)志愿。

4.        42217:00前完成转出学生审核,并在院内公示审核结果。

5.        42817:00前转出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6.        526日前对申请转入本院的所有志愿的学生组织审核遴选,按本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后公示,向教务处提交拟接受转入学生名单。

7.        6月中旬,教务处对转出与转入学院双方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复审。在转专业期间受到任何纪律处分者,取消转专业资格。经复审后公布转入转专业学生名单。

8.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新学年开学报到时,获得转专业审核通过的学生到原所在学院领取《武汉轻工大学学生学籍异动表》,按学籍异动程序办理转专业手续。转入学院将转入学生的学籍异动表统一交教务处存档备查。

五、其他

(一)转专业学生的学分认定

1.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相同或相似,课程学习内容基本一致,且学分相同或高于转入专业的学分要求的,经转入学院认定后,按转入专业课程性质和学分计入成绩;

2.已修读的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没有的课程,经转入学院认定后,可作为通识选修课学分计入成绩。

3.转入专业要求修读,而在原专业未修读的课程,或虽已修读但低于转入专业的学分要求的课程,须补修。

4.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经转入学院综合评价,认定在转入专业保持原年级就读困难的,原则上应编入下一年级学习。学生本人也可自愿提出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申请。

(二)转入相关专业后,严格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并开展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学生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也不允许第二次转专业。

转专业相关问题咨询联系人:曾老师:13871185279 齐老师:83956793  

本工作细则作仅为我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规范,最终转入学生名单以学校发文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武汉轻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普教〔202130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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