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作依据
本次专业分流工作依据《武汉轻工大学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武工校普教(2007)20号)规定及《关于组织2022年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结合本院《生物大类招生的学生分流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进行。
二、 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生物科学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组织领导,保证专业分流工作有序进行,因此成立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陈 新
副组长:易文君 曾万勇
成员:缪礼鸿 张军林 韩正刚
领导小组下设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成员为: 张 婷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专业分流工作的领导、组织,并制定分流实施细则。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三、 分流的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开展专业分流工作时坚持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同时增加工作透明度,及时公示相关文件,使专业分流工作始终处于学院和学生的监督之下。
2. 尊重个性发展原则。尊重学生志愿,在办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生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特长在相应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选择专业和专业方向。
3. 自主选择。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结合专业办学实际情况,对2021级生物工程大类的6个自然班级分流入生物工程和生物制药2个专业进行学习,总共编为5个教学班,每个专业不超过3个教学班,每班人数不超过32人。
四、 分流的依据
1. 学生的志愿。在教学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学生的个人志愿。
2. 如果某专业所有教学班人数超出33人,则根据学生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序,优先满足高绩点学生的志愿,不能编入填报志愿专业的学生则调整到另一专业。
五、 分流的工作程序
1. 5月10日前,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2. 5月14日前,制定2021级大类培养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3. 5月17日,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批,由学院行文后,向学生公布,并组织学生选择专业。
4. 5月24日前,经生物工程和生物制药系主任进行专业讲解和动员后,学生根据个人兴趣条件,选择专业,提交专业分流志愿表。
5. 5月31日前,学院负责统计学生的分流意向并审核其条件要求。按照分流方案,根据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进行分流。公示学生选择专业结果,并将经初审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核。
6. 根据学校审核通过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6月7日前各学院将学生分流后的专业、班级等信息报给教务处,由教务处完成专业分流学生的学籍异动等有关事宜。
六、 本细则由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分流实施细则及分流结果报学校教务处备案。未尽事宜由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2年5月1日